常見問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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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:如何判斷是否為年申報之對象?

公私場所各季硫氧化物(SOx)、氮氧化物(NOx)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及粒狀污染物,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排放量皆於一公噸以下者,得於次年一月底前,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,調整為每年一月底前,將前一年各季空氣污染防制費費額一次申報及繳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