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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污費114年第4季申報提醒,公私場所請於115年02月02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

固定污染源之公私場所應於115年1月1日起辦理空污費申報及繳費作業,期限至2月2日止(法定申報截止日為1月31日,因正逢例假日,故順延之),為維護自身權益,請於申報期間內辦理申報及繳費作業,避免逾期而影響自身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