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:::
:::

空污費114年第1季申報提醒,公私場所請於114年04月30日前完成空污費申繳作業

公私場所應於114年04月01日起至當月月底前完成114年第1季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申報及繳納作業,為維護自身權益,請於期限內完成申報及繳納,避免逾期。